河北法制报讯 (闫芳)“这是对你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请收好。”11月12日,在武强经济开发区设立的民营企业服务站,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对两起涉民营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后,承办检察官将不起诉决定书送到被不起诉人手中。
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介绍了两起案件事实、证据、处理决定及法律依据。在这两起案件中,两名被不起诉人的企业所占土地均规划为工业用地,相关政府部门也承诺协助办理用地手续。后因急于投入生产,两家企业均在用地手续未审批完备的情况下建设厂房,且所占土地面积均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标准。承办检察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现场调查取证、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认为两名被不起诉人的行为确已构成犯罪,但其中一些客观因素是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且两名被不起诉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均认罪认罚,其经营的企业在当地税收和吸引就业方面都作出了一定贡献,因此不能简单地一诉了之。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武强县检察院坚决贯彻“少捕”“慎诉”的执法理念,研究决定对这两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依法依规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公平有序是最好的竞争方式。武强县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希望开发区各企业以此次宣告会为警钟,结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企业员工进行理论学习和普法宣传,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依法保护自身和企业合法权益。”武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凤祥说。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感谢国家和检察机关心系企业,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今后不仅要学法守法用法,还要提升技能、开拓创新,为武强县经济腾飞增砖添瓦。
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艳军表示,对这两起涉民营企业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公开宣告,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的一种体现,今后将对破坏经济发展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切实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