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岩)11月16日,一名老人夜晚在高速公路上拾荒,十分危险,好在被巡逻的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安全带离。但问起老人上高速公路的原因,原来竟是想见一位曾给过他200元的高速交警。
当日23时左右,省高速交警唐山大队民警李强、辅警薛宝强驾车巡逻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171公里时,发现应急车道上有一红色编织袋,右侧护栏外有一老人步履蹒跚地在捡拾饮料瓶等废品。经询问民警得知,老人姓郭,67岁,是附近的村民,在前方约一公里处的收费站口上的高速。
民警耐心地给老人讲解了行人禁止上高速的规定以及行人上高速的危险性,并用警车将老人带至其上高速的地方,打算护送他回家。当被问起上高速公路拾废品的原因时,老人说一年前他上高速公路,碰到一位高速交警,将他送到站口时,从收费员那里借了200元给他,让他以后不要再冒险上高速捡垃圾了。“如果能再遇到那位交警,说不定他还能再给我钱,一个月能挣200元,我就不用捡垃圾了。”老人说道。
民警几番询问,也没有问出是哪位同事曾给过老人200元钱。车到达收费站口时,恰好碰到老人的家属,他们说老人的精神不太正常,经常趁家人不注意跑出来。民警再三叮嘱家属照看好老人,防止其再上高速,避免发生意外。家属深感歉意,再三对民警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高速公路上车速很快,行人在高速公路上穿行,驾驶人很难做到及时有效地采取避让措施,容易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行人上高速,不仅危险,也是违法行为,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极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