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制度建设是保障
为规范乡镇“中心”工作运转,永年区委政法委先后制定了群众中心工作制度、信访矛盾接待制度、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综治中心工作制度、乡镇法庭工作制度、考核评比制度、学习例会制度等七项工作制度。“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综治中心坚持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分析、每季一通报,把抓中心建设和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确保工作成效。”该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建民多次强调。
永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山林拿出手机对记者说,你看一看,见过区委书记跟民调员在一个微信群的没?永年区就专门建立了“矛盾调解中心工作群”,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检法司“四长”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村“两委”干部、调解员都在这个群里,无论哪个乡村出现问题,都可以第一时间知晓。这个微信群既可以发布工作通知和通报,还可以进行业务培训,分享工作经验,做到了掌控全局、通联顺畅。可以说乡村的情况和群众的诉求等等,都能够在第一时间“通到天”“接到地”,有效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群众满意是目标
乡镇“中心”注重人文关怀,只要群众进了门,工作人员都会递上一杯茶,拉家常、听意见、讲政策、学法律,让有矛盾的双方当事人宣泄委屈,给予心灵慰藉。
俗话说得好,话不说不清,理不说不明,灯不拨不亮。乡镇“中心”调解员还坚持用情理化解、用法理调解,耐心细致地解开了一个个群众心头的“疙瘩”。
去年10月,大北汪镇某村村民刘某某为一企业提供建材,约定每月结账一次,但直到工程完工,企业也没有付款。刘某某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提交了诉前保全申请,冻结了该企业的银行账户。镇调解中心获悉这一情况后,积极协调该企业所在乡的调解中心,主动开展工作,向企业释明了法院冻结其账户的依据,并告知了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后果。最终,企业与刘某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区委书记侯有民说:“调解工作的初心,就是为百姓解忧,为群众解难,实现一方平安。全区所有‘中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多元化调解的功能和优势,实现了多元化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衔接和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永年区1256名特约调解员进行庭前调解、接受委托调解、参与司法调解案件471起,避免了21起民转刑案件发生。这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既为群众节约了诉讼成本,又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不和谐因素。
“乡村矛盾调解中心已成为农村社会和谐的‘金钥匙’,群众有了矛盾,‘中心’零距离调解,使矛盾纠纷不出村就化解了,这让群众能有更多的时间奔赴在小康的路上。”永合会镇王边村党支部书记王计恩如是说。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