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洪伟 杨凌云
11月25日16时许,吴桥县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民警刘晓雅发现一部崭新的手机被人遗落在办公窗口的平台上。“这是谁的手机?”刘晓雅便起身马上向周围群众询问,但办业务的群众均表示并非自己所有。刘晓雅想到可能是之前办理业务的群众落下的,为了避免失主着急,刘晓雅拿起失主的手机想要尝试通过手机上的信息联系失主,但由于手机设有密码,刘晓雅只好先将手机妥善保管,等失主联络。
一个小时后,该手机铃声响起,刘晓雅接通电话,对方称是失主,得知手机被民警捡到后高兴不已:“哎呀,我是外地人,手机是刚买的,我办完业务把手机给落下了!民警同志,我已经离开吴桥了,我让朋友明天去您那取手机,您看行吗?”“当然可以啊!” 刘晓雅回答。
26日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来到大队违法处理室,称是失主的朋友,来取手机。为了慎重起见,刘晓雅让其确定了与失主本人的关系后,才将手机交还。这名男子表示,失主让他代为转达对民警拾金不昧行为的谢意。
违法处理室是交警部门的窗口单位,因为办事群众多,工作人员经常捡拾到群众丢失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钱包、手机等物品,每每如此,窗口民警都会在第一时间寻找失主,归还物品,树立了吴桥公安交警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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