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医治无效死亡,一家背负了沉重的债务,而肇事司机赔偿能力有限——
河北法制报讯 (韦优静 姜晓霏)11月23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君义主持听证会。
申请人陈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家属。案件发生在2018年8月1日12时许,被告人刘某某驾驶轻型货车沿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第三小学门前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被害人陈某娜所骑二轮电动摩托车相撞,后陈某娜经医治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陈某某找亲戚、邻居东拼西凑借债交了50余万元的医疗费,为女儿支出的巨额医疗费用致使这个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肇事司机刘某某赔偿能力有限,至今没有给予赔偿,陈某某向广阳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接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后,承办人审查了相关材料,并进行了走访调查。广阳区检察院决定将是否对陈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宋君义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意义、原则和程序后,申请人陈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说明了目前家庭生活状况,市公安局广阳分局和广阳区检察院承办原交通肇事案件的相关人员介绍了原案详情和承办情况。宋君义就此次国家司法救助案审查核实、走访调查情况和拟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的意见进行了阐述。听证员就原案事实及垫付、赔付等情况进行了提问,对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进行了详细讨论,最终,一致达成应当给予国家司法救助的评议意见。
这是广阳区检察院首次就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情怀。该院今后将持续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规范化,积极传播检察正能量,把案件办好,把人心捂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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