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3日
第06版:“12·4”国家宪法日特别策划

依法普法:责任有“清单” 细化有考核

□ 闫长润

“七五”普法工作期间,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石家庄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明确“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真正做到了“依法普法”,部门责任有“清单”,工作细化有考核。

制定责任清单,完善配套制度。依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石家庄市普法办出台了《市直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配套制度。同时,市人大、市委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石家庄市领导干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制度》,推动增强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每年出台《年度工作要点》,指导成员单位制定《年度普法计划》。

强力纳入综合绩效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石家庄市委、市政府以考核促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市委组织部每年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出台《石家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清单》,提出“加强法治意识教育”等刚性要求。年底,对普法依法治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通报表扬,按照市委“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参照文明单位和记功嘉奖标准,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此举,已成为石家庄独特做法。

普法工作经费单独列编,并足额保障。“七五”普法期间,石家庄市级财政每年列支普法专项经费257万元,为全省之最。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每年投入几万至几十万不等的财政经费,用于“七五”普法各项工作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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