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得见,管不着”到“看得见,管得了”再到“看得见,管得好”,晋州市司法局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新路子,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接得住、管得好”,扎实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努力打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前期,司法局对全市各乡镇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情况做了全面摸排,并定期逐一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建立了乡镇和市直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常态化联络机制,各乡镇均能独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接受统一管理,硬件设施配备齐全。
全省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晋州市通过加强组织协调与学习培训相结合,全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市司法局按程序申领和核发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各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正常程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重点,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不断加强综合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严格做到办、审、定“三分离”。
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晋州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两办”名义印发了《晋州市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87项行政处罚事项,并直接下放到乡镇。统一为各乡镇制定了各类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同时督促指导各乡镇将各类执法制度、流程图、清单等执法内容在晋州市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完成公示。为确保各乡镇对下放的处罚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晋州市举办了由副市长潘晓峰主持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培训会,培训会特别邀请了石家庄市司法局副局长赵建勋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正规化、规范化运行以及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逐一讲解。培训会过后,还进行了现场实战演练。
今年秋收期间,晋州市一村民违法露天焚烧秸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举报电话后,及时赶到现场对该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并宣讲法律知识,该村民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
法治进乡村,赋予乡镇一定的行政处罚权,确保“看得见,管得了,管得好”,让越来越多的人知法、懂法、守法。法治进乡村,乡村的天会更蓝,水会更绿,人民的生活会更美好。 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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