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3日
第12版:“12·4”国家宪法日特别策划

做好法治宣传 做优法律服务 做实法治保障

——晋州市司法局创新工作纪实

□ 冯仓福

晋州市司法局近年来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以创新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辟法治文化广场,创建安置帮教基地,开通法律服务热线,有效促进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的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晋州市获评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晋州市司法局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崔成群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李正波等六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模范调解能手”称号。

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畅通法律服务渠道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体系作用,晋州市司法局建立完善市、乡、村三级法律服务体系,全面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一是通过建立晋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各乡镇司法所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村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点,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晋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法律咨询260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10件。二是在辖区内的224个村、10个居民小区醒目位置设置服务橱窗、法律服务提示牌,将司法行政主要服务职能及业务服务电话、联系方式公示于众。三是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拔优秀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机关干警担任各村法律顾问,目前全市237个村(居)都有自己的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多渠道开展法律宣传。他们不仅在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还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创建网络平台,开通微信、微博、12348法律热线,在魏征故居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依托晋州电视台法治宣传栏目《法治晋州》,利用晋州报刊开辟了以案释法宣传专栏,开通“法信通”法治宣传短信平台,邀请专业律师对法律热点事件、经典案例等进行专业剖析、解读、经验分享。

构建三级民调网络,夯实基层民调队伍

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如何有效地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晋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特别关心和关注的事情。他们积极健全完善民调组织,构建市、乡、村三级民调网络,市级成立疑难纠纷调解中心,选聘高素质人才、退休法官、律师加入,化解疑难及重大矛盾纠纷,并且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为全市民调员发放补贴,落实“以案定补”。全市11个乡镇(园区)、224个自然村,都建立了乡、村调委会,并在各乡镇聘请专职民调员47名,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他们对专业性调委会、行业性调委会进行充实调整,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12个,并正式挂牌成立了15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目前全市共有基层民调员1425名,形成完善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

为充分调动民调员的积极性,司法局引进先进科技手段,实时掌握民调动态,与人民调解网络平台有机结合,实现了全市人民调解员信息及调解案例、应发放的补贴一目了然。三年来,全市共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713起,调处成功7645起,调解率100%,没有发生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和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造成的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事件。

严格特殊人群管理,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晋州市下辖224个行政村,面大量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任务繁重。司法局通过规范审前社会调查,细化评估内容,在执法程序、法律运用、监管手段、教育帮扶等方面做到不出瑕疵、不留隐患,规范执法,衔接及时,帮教到位。

为使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司法局聘请心理咨询教授通过政法四级网络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同时,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对象每月通过“社区矫正云课堂”APP进行学习、每周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每月上站提交思想汇报,工作人员及时与他们进行个别谈话,通过这些方法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改造情况。

与此同时,司法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建立完善了14个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对安置帮教情况实行档案化管理,帮教小组不定期召开基地负责人联席会议,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帮扶方案,为“三无”人员创造就业机会,提供就业途径,帮助其回归社会,同时,认真做好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实现综合社会价值

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是法律服务,晋州市司法局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积极拓宽法律服务新领域,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

一是强化公证服务在预防风险,维护稳定方面的作用。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以晋州市人民政府名义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应当办理公证的项目,强调公证工作在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与金融办、法院联合转发《关于为我省金融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借助公证机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功能,降低诉讼成本,有效预防金融风险。同时,积极服务“三农”,为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提供公证服务。2014年,晋州市庄合寨村的李子树受灾。晋州市公证处主动与受灾群众代表座谈沟通,为44户村民的114块200余亩李子树地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为村民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年来,共计办理各类公证9527件,充分发挥了预防矛盾,减少纠纷的作用。

二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司法局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全体律师积极参与到信访中心及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工作,为60多个政府部门和1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社会稳定大局献言献策。同时,司法局组织专业实力强、社会信誉好、服务水平高的律师参与到村(居)法律顾问队伍中。

三是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明确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法律援助工作严格按照应援尽援原则,积极创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狠抓质量评估,实现援助案件在数量和质量上提高。两年来指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6件,解答法律咨询14140人次。

晋州市司法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创新,开拓进取,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不断强化,效果不断扩大,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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