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朱婧伟)当前,汽车租赁业务日益流行,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可是一名男子在租车期满后竟想将车据为己有,甚至无视法院判决。最终,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门的协同执行下,该男子将车辆返还。
权某是一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根据生效判决,他应向河北某汽车租赁公司返还其租赁的汽车及支付车辆租金、违约金。判决生效后,权某对法院的生效判决置若罔闻。为此,河北某汽车租赁公司向裕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李健康依法向被执行人权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前往交管部门查询车辆行车轨迹,但一无所获。在与被执行人权某沟通过程中,其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还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11月10日,李健康突然接到河南内黄公安局的电话,电话中对方称已找到涉案车辆和租车人权某,请马上进行交接。接到电话后,李健康立即带着相关手续赶往当地找到车辆移送人,双方就车辆扣押和提取事宜进行沟通。
原来,权某在涉案租赁公司租车后,未在约定期限内还车,并驾车逃至外地藏匿。为逃避追踪,他还在租来的车上安装GPS屏蔽器,企图彻底将该车据为己有。有一天,申请人突然发现“失联”的车辆在河南有活动轨迹,遂赶至河南,确定车辆具体位置及行动轨迹后,立即报警。最终,在法院、公安的协同执行下,该车辆被扣回并返还给了申请人。
12月1日,收到车辆的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给李健康打来电话表示感谢,说:“本没指望这车能找回来,都准备自认倒霉了。现在车找回来了,别提有多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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