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9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永清县检察院:公开听证 实质性化解一起行政争议

河北法制报讯 (韩雅萍)12月4日上午,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案件听证会,就永清县环保部门与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罚款案件争议进行实质性化解。

永清县域内某公司被环保部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后被移交当地环保部门处罚。当地环保部门依法作出“罚款40万元”的处罚决定后,该公司经复议(维持)、起诉(撤诉)等环节一直称无力全款缴纳罚款,后环保部门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法院邀请,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两院”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会同化解行政争议。

某公司对违法事实认可,但认为情节轻微且已及时整改,属于初次违法,因为疫情原因,招工困难,生产陷于停滞,经营状况不好,对于罚款数额无力缴纳。环保部门认为所作处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相对人应履行处罚决定。

检察院多次向处罚相对人某公司释法说理,并多次与环保部门沟通磋商建议,于会前初步达成共识:同意在听证会上通过法检“两院”调解化解争议结案。

听证会上,行政争议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法检“两院”充分释法说理,听证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进行了评议,双方最终形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履行部分罚款,其余部分一年内缴清,相对减轻了企业的缴款压力。历经一年多的行政争议当场和解并履行。被处罚企业表示,今后一定遵守法律,做好日常生产管理,感谢县检察院为此作的化解工作。

该案是永清县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的第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是一次重要探索,有助于提高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支持度,对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起到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是服务“六稳”“六保”、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具体体现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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