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9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涞水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温暖受伤心灵

河北法制报讯 (张海娟 付蕊)“感谢检察官们为我所做的一切,我一定好好学习……”11月20日,张某甲和张某乙各收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热泪盈眶,对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深深地鞠了一躬。

涞水县检察院未检干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阅卷、走访发现两起案件的被害人张某甲、张某乙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今年7月的一天,张某甲在自家门口玩耍,村民李某路过时以让张某甲帮忙的名义将其带至自己家中,对张某甲实施了猥亵行为。今年6月份的某天晚上,张某乙的父亲酒后回到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张某乙的母亲发生争吵,其间,张某乙的父亲手持菜刀将张某乙母亲砍伤致死。案件的发生给两个孩子的心理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未检干警第一时间将这两名未成年人的情况反馈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并启动了未成年人救助机制。控申部门审核这两名未成年人及其近亲属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后,于10月20日向涞水县委政法委提交了司法救助材料,经审批,11月20日,涞水县检察院干警将司法救助金分别交到了两个孩子手中,并对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进行了了解。两个孩子向办理案件的未检干警表示感谢,是检察院的干警让他们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检察干警希望他们能向阳成长,不惧风雨,奋力前行,追逐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

孩子的遭遇关乎其未来发展。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给未成年人造成不可抹灭的心理阴影。“作为检察干警,除了帮助孩子在心中点亮一盏灯,指引受伤的孩子走出阴霾外,更应该加强事前的预防,结合社会的力量给予孩子更多的关注,让孩子们了解更多自我保护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在阳光下健康成长。”该院副检察长张海娟如是说。

近年来,涞水县检察院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彰显了涞水检察的人文关怀,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0-12-09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6892.html 1 涞水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温暖受伤心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