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话: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事关法院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我省法院坚持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作为执行工作的重心,尤其是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优先原则,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切实提升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成效,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我们编辑此组稿件,展现法院全力执行、为民执法的力度和精神风貌。
河北法制报讯 (李忠勇 杨洁)12月8日,井陉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案金额16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中,维护群众利益,首先为17名欠薪农民工兑现发放工资13万余元,受到农民工的高度赞扬。
2018年3月15日,某煤炭贸易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因生意需要向杨某借款160万元逾期未还,引起诉讼。今年10月19日,经井陉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某煤炭贸易公司及王某共同清偿杨某借款本金160万元。同日,法院根据杨某申请,查封、扣押、冻结煤炭公司及王某的各种煤炭5500吨及洒水车一辆。调解文书生效后,该公司及王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在查封被执行人某煤炭贸易公司及王某的煤炭中,有200多吨块煤属另一案傅某所有,遂将这部分货物剔除。执行法官同时得知,被执行人在经营过程中,雇用17名农民工干活未给付工资,共欠薪13万多元,农民工强烈要求予以给付。
井陉法院将被执行人财产查封后,因被执行人还欠山西五台山一债主债务,债主起诉到其他法院,其他法院对这批财产二次查封。
由于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将查封财物拍卖还债,但却流拍。而后,执行人员经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协商,最终决定以物抵债。在以物抵债之前,执行人员首先想到的是群众利益,积极给申请执行人做工作,最终申请人替被执行人垫付13万余元为农民工发放工资,然后在其抵顶债务中增加相应数额。
12月4日,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煤厂,将被执行人拖欠17名农民工的13万余元工资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农民工领到工资后,纷纷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12月6日,执行人员连夜组织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煤厂拉煤抵债。执行中,山西五台山债主阻挠执行。执行法官耐心工作,保障了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经过两天两夜连续奋战,12月8日,申请人将5000多吨以物抵债煤炭全部运完,此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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