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动员社区、物业火灾防控力量,积极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楼长”制度实行。
据悉,各“楼长”需做到遵守公共消防安全规约,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居民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等。
刘丹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