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献县人民法院依法对3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方、苏某亮、何某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均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为有效防范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行为,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献县法院将进一步联合公安等部门,增强打击合力,加大从严惩处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孟翔 景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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