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冯晓东 石雪萍 任寒霜)12月11日,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某某、郭某、张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一案。该案由魏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延国担任审判长,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秦学文出庭支持公诉,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魏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郭某某、郭某、张某等人以攫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在魏县某小区采用语言威胁、阻拦上料等方式,强迫小区业主接受上料服务,收取高额上料费用,实施了多起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形成了以郭某某、郭某为首,张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另查明,郭某因家庭琐事与其妻李某发生争吵后,用木棍殴打李某致其轻伤二级。应当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追究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后,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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