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3日
第04版:法案

深州法官耐心调解一起历经三次起诉的离婚案件

深州市人民法院护驾迟法庭坚持诉前、庭前、庭中、庭后诉讼全过程调解,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婚后生育一男孩。原告分别于2018年、2019年向深州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撤诉。近期,原告第三次起诉至深州法院。诉前,法官多次为双方进行调解。立案后,法官继续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解,但双方在孩子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上互不让步。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调解。庭后,法官没有放弃调解,给双方反复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在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上达成一致意见。 左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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