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贾爱卿)12月23日,曲阳县检察院专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抽查评查,听取其对入额院领导案件办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为案件办理质量把脉。
活动开始前,曲阳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就省检察院新近印发的《河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解读,并将该院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向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通报。
活动中,人民监督员结合抽查的案件,围绕事实认定、办案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原因等进行了提问。该院相关人员当面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评查活动结束时,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今年以来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质量给予了肯定,认为案卷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文书说理充分。同时对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法予以好评。“这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和了解,也是学习的机会,希望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此类活动。”人民监督员代表说道。
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将内外监督相结合,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一项重要举措,既保障了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又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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