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周丽华 郝琳)12月23日,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司法救助案件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
王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原告,因被告魏某无可执行财产,法院终结执行。王某至今无法干重活,仅靠每年6亩地的承包费4800元维持生活,导致家庭困难,特向内丘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内丘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登文围绕王某的实际情况,从事实、证据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论证,认为王某从2019年10月9日发生交通事故后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现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其爱人常年腰腿疼,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标准。
三位听证员结合案件情况,围绕听证焦点问题,从证据采信、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深入探讨,经过充分评议,一致同意给予王某司法救助。
此次公开听证会的召开,进一步深化了检务公开,彰显法治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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