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乔建敏 杨文利)2020年12月24日,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2020年8月,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内丘县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等学校门口及临近道路上存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带、交通隔离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的状况,学生出行安全存在隐患。针对这些情况,内丘县检察院调查取证,并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
2020年12月24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内丘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教育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4家单位相关人员参会,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和 “好大哥”工作室工作人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案件情况,提出检察建议。参会4家单位人员发表意见,表示一定相互配合把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共同保障好学生上下学、开学放假期间交通秩序工作。
听证员在听取案件承办人和相关4家单位有关人员的问答后,宣布了听证评议结果:这条道路主路还未竣工验收,县交通局对交通安全设施负有设置和维护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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