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5日
第03版: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时速182公里 安全抛在脑后

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

河北法制报讯 (刘文杰)1月17日16时许,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查处一起时速为182公里的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当日16时许,正在邢衡高速衡水湖西服务区执勤的高速交警冀州大队民警突然听到警务通传来的报警声音,“请拦截豫AXXXXX”。打开警务通,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显示时速为182公里的超速行驶车辆的图片,该车正在快速地向衡水湖西服务区方向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辆后,将其引导至衡水湖西服务区。

经询问,驾驶人康某是一名“95后”。她当天从天津谈完生意后想早些返回河南,没注意车速,结果跑出了如此高的速度。

民警当场对其批评教育,并对其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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