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刘 帅
通讯员 赵倩倩
新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部分社区、农村实行封闭管理,昔日喧嚣的街区瞬间安静了下来。人们迎来了长时间的居家防疫,而“噪音危机”让平时和睦的邻里关系在居家期间开始出现裂痕。因此,如何正确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案例一: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系上下楼的邻居,因噪音问题发生纠纷,双方还曾在小区业主微信群中互相辱骂。2020年3月25日,王某在小区车库旁遇见被害人,因言语不和,双方再起争执并相互厮打,王某持刀将被害人手臂及腿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所受伤情属轻伤一级,花费医疗费8万余元。被告人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案例二:被告人陈某因被害人长期制造噪音影响其休息而不满,遂起意杀人。陈某持尖刀守候在住处楼道内,趁被害人不备,持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被害人受伤后往楼下躲避,陈某追赶至一楼,并用刀猛刺被害人头面部、颈部、胸部等部位数十刀,致被害人心脏破裂、左颈内静脉离断,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居家防疫,隔离不了邻里互助相望的温情。和谐的邻里关系需要各方的礼让,生活中遇到纠纷应该寻求正当途径解决。当遇到邻里之间的“噪音危机”时,要做好自己的情绪管理,与邻居做好妥善的沟通。解决问题才是根本,冲动是魔鬼,不计后果放任自己的行为,最终害人害己。邻里之间有时因为矛盾激化会发生肢体接触,致人轻伤则会涉嫌故意伤害罪,不仅给被害人家庭带来伤害,还会因为自己被判处刑罚,给子女在今后学习、就业等方面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影响,甚至可能会影响子女前程。
在这特殊时期里,一个贴心的举动,一句温暖的话语,彰显了共守家园的责任心,让我们共同努力,在和谐相处中,期待春暖花开。
希望广大群众正确处理邻里关系,相互谦让、和谐相处,做到互敬、互助、互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条: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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