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1年03月04日
第04版:视点

“新十六字方针”下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体系

□ 高娟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是我国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全面回顾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十一个坚持”中的一项。

一、新时代坚持“新十六字方针”的重大意义

“新十六字方针”为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不仅具有深刻的思想理论指引,而且在顶层设计上作出了战略部署,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行动指南。

(一)坚持“新十六字方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

“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已经明确,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已经开启。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肩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国内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高质量发展提出新考验,国际环境错综复杂要求我们完成新答卷。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我们需要在法治轨道上解决改革发展稳定和对外开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无论是解决发展与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生态秩序、社会秩序的协调问题,还是维护政权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安全,都需要以坚持“新十六字方针”作为重要的法治保障。

(二)坚持“新十六字方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提升国家治理效能、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保障人民参与权和发展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等。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国家制度和提升制度执行能力,而这离不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这几个环节的全面贯通。

(三)坚持“新十六字方针”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选择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人民群众的需求是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站稳人民的立场,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环节的制度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走良法善治之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各种利益分配关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新十六字方针”的核心要义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顶层设计,制定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党中央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二)从实际出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模式和做法。我们有历史悠久的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我们既要有全球视野,高起点定位,又要有中国情怀,扎根黄土地。既要坚持和发扬优良传统,形成具有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精神、中国特色的法治实践,又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兼容并蓄。

(三)瞄准总目标,系统推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工作布局上,坚持科学立法,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是做好执法、司法、守法环节的前提。“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法律还要得到良好的实施,需要实现执法、司法、守法共同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执法必严,做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在全社会树立规则意识,推进全民自觉守法。

三、努力构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体系

“新十六字方针”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理论只有在鲜活的实践中才能获得生命力。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将“新十六字方针”在实践中落准、落细、落实。如何结合现实,以务实的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并清醒地认识到现实与长远目标的关系,是我们的责任所在。

(一)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推进全面创新、巩固农业基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补齐民生保障短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等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对立法提出新期待。我们需要立足立法需求,及时完善立法规划,开展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统筹协调好利益关系,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解决好前进中的问题。

(二)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对于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至关重要。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需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约束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中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就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及综合配套改革,构建权责一致的司法权运行新机制。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我们需要在全社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权威,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坚持走群众路线,动员全民参与,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省法学会智库专家,2020年河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河北法制网版权所有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www.hbfzb.com copyright © 2009-2020 河北法制报社 全媒体发展中心
冀ICP备1101140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80003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

2021-03-04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19950.html 1 “新十六字方针”下的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体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