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一副金丝框眼镜,一把高束的马尾辫,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眼前的这位女法官,就是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位海珍。
1999年7月,怀揣法治梦想的位海珍进入沧州中院,成为一名书记员。2021年,在参加工作的第22个年头,她获得了“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为职业生涯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勤勉敬业
早上7时30分,法院还是一片寂静。办公桌前,位海珍早已伏案,开启一天的工作。多年繁重的审判任务,让她养成了“今日事今日毕”的工作习惯。每天提前到办公室,利用早上一个小时的时间,对当天的开庭案件进行梳理和安排,是位海珍提高办案效率的“秘诀”。2017年她共审结民事案件252件,2018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62件,2019年共审结民事案件279件,三年办案数量的总和位居全院第一。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位海珍善于将刚性的法律条文与柔性的“和为贵”传统理念相结合,真心实意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20年,位海珍共收案170件,结案170件,其中调解94件,调解率达到55%。
司法为民
位海珍说:“群众利益无小事,结案不是目的,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才是法官的最终追求。”
刘家与蔡家是邻居,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纠纷,继而发生厮打,双方均受轻微伤。当地派出所对刘家四人分别作出100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刘某等三人不服,将公安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被殴打的蔡家也对刘家四人提起民事赔偿之诉。这样一起简单的邻里纠纷,共引起了行政、民事共七起案件。位海珍敏锐地意识到这两家无非就是为了“争一口气”。本着既节约诉讼资源,又能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的目的,她决定对两家进行调解。但双方多年的矛盾由来已久、积怨颇深,双方各说各的理、拒绝调解。
位海珍不厌其烦地给双方打电话,让他们设身处地想想自己做的对不对,再想想对方的感受。位海珍坚信双方当事人明白她的良苦用心,只是还没有找到一个“台阶”下。最终,经过24次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就医药费达成一致意见,行政、民事七起案件全部以撤诉方式结案,刘家与蔡家也都表示愿意放下多年的恩怨,友好相处。
这起案件只是位海珍多年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为了让案件案结事了,她下了多少功夫、费了多少心、说了多少话,只有她自己心里最清楚。当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和质疑时,她也从未想过放弃。每当看到经过自己的调解,争吵不休的夫妻破镜重圆、重归于好时;卧床不起的老人获得赡养、老有所依时;剑拔弩张的邻里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时,她感觉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
勇于担当
两次发回重审、两次延期审理、三次开庭审理,历时近四年,这是位海珍2008年在行政庭任助理审判员时办理的一起棘手的拆迁行政强制案。在该案第三次庭审完毕后,位海珍意识到如果案件处理不当,将存在重大的信访隐患。于是她不惧压力,连续多日研判案件,制定案件处理方案。她充分发挥自己多年的调解经验,决定通过耐心和细致入微的调解来解决此案。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到政府部门协调,她不厌其烦地从法理、情理和案件的特殊性等多方面给当事人“掰开了、揉碎了”讲法说理。为了能调解成功,她还争取委托代理人的帮助,让委托代理人帮忙调解。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她长达数月的努力沟通协调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补偿协议。位海珍用她特有的细心与耐心给历时近四年的诉讼画上了圆满句号。
有公心,必有公道。位海珍怀揣着对法律的信仰、对人民的热爱,用实际行动捍卫司法的公正和人民的利益。
公正司法
面对“情”与“法”的考验,位海珍深知司法公正是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她将“忠信廉洁,立身之本”作为人生信条,坚持法律至上,公正司法。
位海珍的老家在山东省,她常对爱人说:“我家在外地,没有亲戚朋友找我说情办事。你家在沧州,如果你的亲戚朋友有什么法律问题不懂,我可以给他们解释,但要找我说情、办事,‘法不容情’,我可办不了。”多年来,她的爱人接到亲戚朋友想要说情办事的电话,都会婉言拒绝,替她“得罪人”。位海珍说,很感谢爱人的理解和帮助,让她能够心无旁骛、公正办案,她的“军功章”也有爱人的一半。也正是凭借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廉洁作风,2013年,位海珍被沧州中院评为首批“免检法官”。
由于表现突出,位海珍还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获得沧州市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爱岗敬业最美沧州人、最美法官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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