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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法院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合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借力司法救助 帮特困群众渡过难关
被执行人查找不到或者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怎么办?我省法院积极落实和探索执行救助机制新做法,加大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特困群体的救济力度,畅通执行救助渠道,提高救助效率,及时解决涉案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021年春节前夕,农民工张某等人在位于辛集市某开发项目中施工,剩余59.6万元工资房地产公司迟迟未付,无奈诉至辛集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张某等人的诉讼请求,但房地产公司仍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未发现足够财产可供执行。为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辛集法院继续加强财产查控的同时,为张某等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7天后,农民工兄弟们收到了司法救助金,脸上洋溢起了久违的笑容。
2020年,全省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1102.43万元,救助特困农民工211人。
疫情防控期间 执行工作不打烊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注重发挥移动执行平台优势,不停、不等、不拖、不推,大力开展网上执行,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工作。同时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所有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面开展“地毯式”网络查控,尽可能减少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办案。
吴桥县人民法院执行的彭某等人与陕西某劳务派遣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涉及131名农民工的工资。在劳务派遣公司的账户资金所剩无几的情况下,吴桥法院执行人员每周定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网络查控。发现劳务派遣公司有大笔资金陆续进账后,执行人员当即将资金冻结,最终顺利执行到位167万元执行款,成功为131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
此外,京津冀三地高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密切开展司法协作,推动执行办案迈向“同城化”,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我省各地法院在完成抗疫任务的同时,关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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