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殷子曦)3月2日,兴隆县人大代表调解室和联络站在兴隆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挂牌。
据悉,2月26日,兴隆县人民法院与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人大代表参与化解民间纠纷对接机制运行工作方案》,成立兴隆县首个“人大代表调解室”“人大代表联络站”,在全县全面开展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工作。
“人大代表调解室”利用人大代表深厚的群众基础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坚持依法自愿、调解优先、便民为民、高效快捷的原则,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权威、有效的工作平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的纠纷化解体系,也为人民群众表达合理诉求、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坚实保障。“人大代表调解室”将通过人民法院委托人大代表调解的形式,开展民间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人大代表可以参与调解的案件类型包括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交通事故责任、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和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服务合同、劳务合同等民商事类纠纷案件,还有涉及物业等民生领域的案件。
“人大代表联络站”定期有1名至2名有社会影响力、威望高的代表驻院轮班服务。“人大代表调解室”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通达社情民意的重要作用,通过探索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机制,辐射、带动一大批代表参与到矛盾纠纷调处中来。
“人大代表调解室”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成立,是搭建民意沟通桥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减轻群众诉累的一次创新实践,是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