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6日
第08版:警营·生活

一张照片里深藏的记忆

□ 张振军

我有一张保存了20年的照片,记录的是当年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跟随办案人员讯问制造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情景。随着时间的流逝,也许很多人已经淡忘了那年的那次重大案件,而我却记忆犹新。

2001年3月16日凌晨4时16分至5时零1分,石家庄市相继发生5起特大爆炸案,共造成108人不幸遇难。

爆炸案发生后仅仅8个小时,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决定通缉靳如超。

3月22日晚8时30分,北海市监狱职工陈某下班回家途中,一男子突然从路边树林走出来,要求搭乘陈某的摩托车。搭乘一段后,该男子离开,陈某怀疑该男子就是通缉令上的靳如超,于是报了案。北海市公安局据此情况,在排查、搜捕中,在附近的杂货店提取了靳在饮料和钞票上留下的指纹,经与公安部在网上公布的靳如超的指纹比对,认定为同一指纹。北海市警方展开大规模围捕行动。

3月23日7时30分,北海市警方接到一群众举报称,有个与靳如超特征相似的人往军屯水库逃窜。8时20分,靳如超在已干涸的水库库底被民警抓获。

靳如超被抓住了!消息传到石家庄,专案指挥部当即组成赴广西北海押解小组。

我接到随同押解小组进行采访报道的任务后,迅速携带着摄影、摄像装备,搭乘押解小组的车风驰电掣地赶往首都机场。飞机飞行2小时40分钟后,降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早已等候在机场的广西警方和河北来的同行简单寒暄后,直奔北海市。

3月下旬的北方乍暖还寒,而位于祖国南端的北海市已有夏天的感觉。我肩扛摄像机,背着电瓶灯,一路小跑跟着押解小组马不停蹄进行拍摄,跑得我气喘吁吁,汗流浃背。到达北海市拘押犯罪嫌疑人靳如超的所在地,为了进一步确凿事实,办案人员立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结合前期所开展的一系列缜密的侦查工作,完全可以证实,眼前的靳如超就是石家庄市“3·16”特大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

3月24日晚6时30分,靳如超被河北警方押解小组顺利押解回到石家庄。由于靳如超幼年时服用不当药物致聋,几乎没有听力,简单的问话他还能通过口型来判断,稍微复杂的问话他根本就辩听不清,办案民警只能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写在纸上给他看。听着他用含混不清的语言轻描淡写地交代犯罪经过,他对自己杀人、制造爆炸等一系列犯罪行为不以为然,反复编造各种怪异偏执的理由为自己进行辩解,说自己是被逼无奈,都是别人对不起他,他才进行报复,并固执地认为只不过伤了几个人而已。

靳如超回忆说,2001年3月9日,他从昆明回到石家庄。3月13日,向非法加工、制造炸药的不法分子购买大量硝铵炸药。随后,他谎称购买“鸡饲料”,雇用出租汽车和三轮摩托车,分批将炸药偷偷运回石家庄市附近藏匿。

3月16日凌晨2时许,靳如超又多次雇用出租汽车、三轮摩托车,并花钱雇开车的司机,帮他将这些炸药分别运到早已策划好的4处爆炸地点,欲将自己一直怀恨在心的亲戚和邻居炸死。

4时16分开始,靳如超一个一个点着雷管和导火索,引爆炸药,开始其罪恶疯狂的犯罪行动。引爆最后一个爆炸点后,靳如超开始逃亡。3月21日,他逃到北海市,发现车站、路口到处都张贴有公安部的通缉令,惊恐万分,不敢住旅社,整日躲在野草丛中。

3月24日一早,告别为成功破获石家庄“3·16”爆炸案立下汗马功劳的北海市警方后,押解小组回师北上,返回石家庄。在石家庄市看守所的大铁门前,靳如超被全副武装的警察押解下车,此时我看到他已面色苍白,两腿瑟瑟发抖。

疯狂实施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靳如超,受到了正义的审判。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在石家庄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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