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感谢检察官们,我的行政许可证终于办下来了。”历经三年半,遵化市某村村民吴某某终于拿到了他心心念念的行政许可证。吴某与某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申请监督案,是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下称专项活动)中,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这起案件,被省检察院作为专项活动典型案例,在3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予以公布。
“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促进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在最高检的统一部署下,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本次专项活动,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10件,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数位居全国第5位。
领导带头办案包案,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指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确实很难,但解决的是老百姓“天大的事”。
“要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贯穿于行政诉讼监督全过程,扎实开展专项活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虽有一定难度,但关系着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专项活动部署伊始,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提出明确要求。
那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究竟指的是什么?
分管这项工作的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介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指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开展这项专项活动,就是要推动解决行政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何秉群说道。
按照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做好行政争议化解作为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基层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下大力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办案包案,共促进化解行政争议178件,公开听证30件,司法救助2件。其中,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作为包案领导具体指导化解了2起最高检挂牌督办案件。
用好用足检察职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本文开头提到的吴某某,是遵化市某村的一家养殖场负责人。在申请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中,被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吴某某对此不服,先后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依然未得到彻底解决。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超过起诉期限未获支持后,吴某某于2019年12月20日向唐山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为彻底化解该行政争议,在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唐山市检察院征得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邀请部分民营企业家代表作为旁听人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唐山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李学军介绍了案情,案件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和论证了各自的观点,听证员从第三方的角度,对案件发表了评议意见,向案件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最终,吴某某与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该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同意为吴某某办理行政许可证。
行政诉讼案件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全省检察机关用好用足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咨询、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找准争议焦点,明确法律责任,是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这一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权能,共开展调查核实383件,占全部化解案件的93%。同时,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方式,邀请法学专家、人大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对双方当事人加强释法说理,辅以心理疏导,真正解开当事人“心结”。全省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促进行政争议化解26件。献县检察院以公开听证方式有效化解2件行政争议,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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