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胜利
3月2日23时许,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二组接到大队指挥中心转警,两辆由北向南的顺行轿车在文化道与建设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人员无伤亡。
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经勘查发现这是一起追尾事故。在对双方驾驶人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被追尾的轿车司机刘某一身的酒气,而追尾的边某某毫不在意的样子让民警顿生疑虑。深更半夜,过往车辆极少,在如此宽阔的场地竟然追尾,实在令人不可思议,莫非又是一场“碰瓷”闹剧?
民警将当事双方带回交警大队后,迅速对涉嫌酒后驾车的刘某进行了抽血采样。隔离询问随即展开。
为排除“碰瓷”嫌疑,民警问边某某:“你是不是见对方喝了酒想利用追尾进行讹诈?!”
单刀直入,敲山震虎,只一个回合,边某某的心理防线就开始动摇,和盘托出了事发的全过程。
据边某某交代,当晚21时许,边某某和朋友陈某某去吃饭,在饭店看到刘某等4人正在唱酒。陈某某对边某某说:“他们都喝酒了,等会咱们撞他一下,弄点儿钱花。”说完把车钥匙交给了边某某,自己坐在了副驾驶座位上。等刘某等人出来一上车,边某某便尾随紧跟,在十字路口撞了上去。事发之后,刘某因喝了酒,不想惊动警察,想私了,陈某某开口就要5万,对方不给。陈某某便报了警,并在交警赶到之前偷偷离开了现场。
真相大白之后,次日,边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陈某某迫于压力,到刑警中队投案并被刑事拘留。
3月12日,刘某的权威酒精检测结果送达任丘市公安交警大队,其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5.72毫克,属于饮酒驾驶。因其驾驶证尚在实习期,还未满一年,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罚款1000元,驾驶证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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