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瑜)“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以身作则,作为家长必须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3 月19日,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发出了该院第一份督促监护令,给“甩手”家长念“紧箍咒”。该院未检检察官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告诫、教育。
2020年7月,小亮(化名)结识了几个朋友,并参与盗窃一部手机。案件受理后,广阳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了解到,小亮本质并不坏,走上犯罪道路主要因其交友不慎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造成。他们认为小亮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深刻反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监护人应履行监护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该院向小亮的监护人制发了督促监护令,检察人员指导小亮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在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上,该院未检检察官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对小亮及其监护人开展了亲职教育,对小亮的监护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
“我们一定认真反思在履行监护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多和孩子沟通,了解他的交友情况,教育和引导他遵纪守法,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小亮的监护人向检察官承诺道。
随后,广阳区检察院依法对小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未检检察官表示,将继续跟踪落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做好帮教工作,帮助小亮更好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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