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雅萍 邵江灏)当前正是春耕春播关键时期,永清县检察院根据廊坊市检察机关服务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部署有关要求,积极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农资打侵护春耕”专项行动,对辖区农资市场196家门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杜绝假劣种子、禁售农药入市下田。
专项行动中,针对发现的部分门店商家存在销售劣质、过期的农药种子,无证或超期经营,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农药与农作物种子混放,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未退回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检察人员现场纠正轻微违法8件。对严重违法情形的,永清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农资市场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对全县种子、农药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顿。
此次专项行动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对辖区种子、农药等农资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管,切实保障春耕期间农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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