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智勇 通讯员 王彦辉)“华飞说的话信得过,回去以后俺一定依法维权,尽量不给大家添麻烦!”说着,村民田立江就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摁手印。这是邢台市平乡县“河北好人”穆华飞近日成功调解的一起土地纠纷。平乡县打造“好人调解人才库”,在今年第一季度已成功调解案件22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邀请“好人”“出山”化解矛盾纠纷,这在平乡县已不是新鲜事。近年来,平乡县积极培育“好人文化”、深耕“好人土壤”、营造“好人氛围”,倾力打造“平乡好人”金字招牌。截至目前,全县先后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老忠孝、勤俭节约等各类“好人”1.6万余名,其中“邢台好人”30名,“河北好人”9名,国家级“好人”、模范5名。
“在‘评好人、学好人、做好人、敬好人’的同时,县里还特别注重‘用好人’”,平乡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须利介绍,去年由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指导各乡镇、街道,选择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善于沟通、调解有方,口碑好、威望高的“好人”,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好人调解人才库”,并鼓励和支持“好人”以个人名义成立调解工作室,通过“好人”身上特有的崇德向善品质,来感化、教育、引导当事人,有效化解家事纠纷,平息大小矛盾。去年以来,“平乡好人”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3.5%。
“我们建立了‘自主选择好人调解员’机制,实行‘你选择,我服务’的调解方式,真正让矛盾纠纷当事人第一时间能找到信任的调解员,使纠纷及时有效得到化解,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效果”,平乡镇党委书记赵红达告诉记者,“好人调解”已成为该县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
工作中,平乡县还针对选出来的“好人调解员”在政策水平、法律知识、工作技巧等方面层次水平不一等问题,为避免调解“走弯路、跑错堂”,通过抓业务指导、建工作机制、搞典型评比等多项举措,加强对“好人”队伍的培养和强化,使他们逐渐成为乡镇能手、村居助手和政府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