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冠文 韩国勇)“我们的评议意见是:公益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科学合理,我们一致表示赞同。作为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单位,建议你们加大对保护区周边渔民的宣传,完善警示标识等设施,避免渔民闯入,预防各类犯罪行为发生……”3月24日,在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听证会上,三位听证员发表了这样的评议意见。
1月10日、12日,刘某某等四人两次在昌黎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内使用非法网具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件移送北戴河新区检察院后,1月29日该院发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月26日,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保护区管理中心)向新区检察院反馈,其拟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新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为更好地发挥支持起诉作用,帮助民事公益诉讼原告方能够提出更科学合理、信服力更高、操作性更强的诉讼请求,3月24日该院召开此次听证会。
王臣、孟昭春、杨运才三位人民监督员受秦皇岛市司法局指派,以听证员的身份参加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听证员详细听取了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情况,在了解黄金海岸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功能和刘某某等人所使用的捕捞方式对保护区的影响后,通过检察机关对类似案例进行介绍、分析,原被告对提出问题的回答,经过闭门评议,最终形成了同意公益诉讼原告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承担生态损害专家意见费、承担惩罚性赔偿”的要求并发表了评议意见。
检察机关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可以支持起诉。通过支持起诉将会帮助公益诉讼原告排除行使诉讼权利的各种阻碍性因素,将可以通过最大限度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此更好发挥公益诉讼功能,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