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交警一大队持续加压给力,重拳打击酒驾违法行为。近日,经交警一大队查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曹妃甸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的陈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张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寻衅滋事的李某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拘役4个月、3个月、4个月。
曹妃甸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驾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据悉,曹妃甸交警将持续对酒驾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并坚决向社会进行曝光。
霍群丽 张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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