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占坤)“你们为我家孩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帮了很大的忙,真的太感谢你们了……”3月30日,因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未成年人王某的父母,将一面写有“扶贫济困送温暖真情帮扶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手中,表达对办案检察官的感激之情。
2020年以来,沽源县检察院将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强力推进。其间,该院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控告申诉部门移交了案件线索。主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主动上门调查核实,走访案件当事人及其所在的村委会,并深入申请人家中实地查看、核实王某家庭困难情况。
经核实,2019年6月25日22时50分许,霍某无证驾驶小型轿车与王某发生碰撞,案发后霍某逃逸。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为重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二级伤残、完全运动型失语五级伤残。王某住院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王某应获得赔偿153万余元,但是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10万余元外,王某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王某一家四口,父亲因发生交通事故截肢,属于肢体二级残疾;母亲没有工作,在家照顾刚上幼儿园的弟弟,连日常开支都难以为继,生活十分困难。
沽源县检察院按照“应救即救、应救尽救”的原则,立即向沽源县委政法委汇报案件具体情况,并积极争取县委政法委的支持。后县委政法委向沽源县财政局申请拨付司法救助金5万元。3月12日,该笔救助金已发放到申请人王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