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题:先是车祸中失去丈夫,接着又输了赔偿金官司,身心俱疲的女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寓情于法开展工作,终使案件妥善解决——
□ 郑雅静 张敏
在和解协议签字现场,一位40岁左右的妇女难掩内心激动,深深地鞠了一躬又一躬……
“谢谢检察官们,为我们的事儿真是费心了。”
“不必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你们一次又一次联系我们,尽心协调,我们心里很暖。”
“看到你们双方和解,我们也很欣慰,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大家共同期盼的,愿你们双方彻底打开心结,好好生活。”
……
这是近日发生在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的一幕,一席对话感动了在场的所有人……
故事还要从2016年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
失了亲人输了官司 心中疙瘩愈结愈紧
2016年的一天,时年40岁的张江(化名),驾驶孙刚(化名)所有并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货车,因方向失控,撞上隔离护栏,造成张江死亡、孙刚受伤,车辆、公路路产及货物损坏的严重后果,其后又引发几辆货车相撞。经认定,司机张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刚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车主孙刚委托公司职工赵东(化名)代为处理对张江家属的赔偿及相关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理赔事宜。几天后,车辆挂靠公司、车主一方与张江的妻子王梦(化名)签订了赔偿协议,约定公司、车主一方赔偿王梦一家工伤保险、意外保险以及车主的赔偿共计112万元,王梦一方不再要求公司、车主承担其他责任。因此事故产生的其他赔付归挂靠公司与车主所有,王梦一方视为全部放弃,并配合公司与车主办理各项事宜。
协议签订后,车主孙刚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王梦一方赔偿款共计112万元。此后,保险公司分别将保险理赔金共计110万元转入王梦名下的银行卡内。保险理赔金到账后,赵东及公司一方通过取现、POS消费的方式将上述保险理赔金取走。后来,王梦一方以其在签订协议时只知道有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知道还有额外的90万元商业保险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公司与车主等返还不当得利90万元。
经法院查明,此案涉及的四份商业保险是公司为司机张江所投,理赔款共计110万元。事故发生后,王梦一方分别向四家保险机构申请了保险理赔,且均有领取身故金分配比例、放弃继承人声明,同时附有王梦一家持有理赔申请书、放弃继承人声明、领取身故分配金比例、银行卡等资料进行拍照的照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综合全案实际,王梦一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虽经一审、二审、再审,三级法院均未支持王梦一方的诉讼请求。王梦一方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如何办好案件 困扰了检察官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及时调取法院卷宗材料,全面了解了案件事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王梦一方配合保险理赔,其应当知道存在额外商业保险,故其主张缺乏事实依据,难以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对于公司与车主一方,在签订协议时亦存在没有如实告知的可能性,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如何正确且合理地处理本案成为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难题。一纸决定书简单容易,但弱势群体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吗?
面对厚厚的案卷材料,承办检察官一次次认真审查,反复推敲,掩卷沉思。法律应是带有温度的,不能仅仅止于程序结案,而是应该从情与法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带着这份信念与执着,承办检察官慢慢找到打开案件症结的钥匙:和解,或许是本案的“最优解”。
鉴于此,检察官并没有简单机械地作出一纸决定,而是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和案结事了的办案宗旨,在双方和解上下足功夫。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检察官拨通了王梦的电话,王梦向检察官讲述了她一家的境遇:王梦无工作,事故发生时她正怀有二胎,孩子生下后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丈夫的突然离世犹如晴天霹雳,多年来,官司缠身,身心俱疲,拖儿带女、照顾老人,也想案子尽快有个了结,能和解结案是最好。
在了解到王梦一家的意愿后,检察官与被申请人公司、车主一方取得联系。“其实张江生前与我们公司一直关系不错,我们已经履行了协议,但是考虑到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是愿意再多少给他们点钱,以示安慰吧!”承办检察官仿佛看到了双方和解结案的希望,也暗下决心本着减少诉累的目的,尽最大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对于王梦一家,检察官逐条逐句解释法理依据,并释明目前证据并不充分,促其客观理性地提出补偿要求;对于公司与车主一方,检察官讲情理、明事理、晰法理,从司机张江与他方良好关系的角度,引导公司尽量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给予对方最大限度的安抚与弥补。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几经周折,双方当事人均理解和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真诚态度与良苦用心,也均表达出了最大诚意,但补偿数额仍有一定差距……
双方积怨已深,且都不想让步,和解陷入了僵局。如何让双方各退让一步,心平气和地坐下来交交心,成为矛盾化解的关键。鉴于此,承办检察官另辟蹊径,搬来“救兵”,积极“密谋”着一场听证会……
检察听证促和解 寓情于法传递检察温暖
几天后,一场民事检察听证会在沧州市检察院听证室如期召开,为的就是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心贴心,开诚布公地把事儿说一说,把心结解一解。
基于本案涉及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检察官特意从妇联、医院、幼儿园、律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选取了5名代表作为听证员,希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声音。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作了介绍和说明,从法、理、情多角度答疑解惑,使双方打消疑虑,消除对立情绪,通过当事人陈述、证据展示、听证提问等环节,在弄清事实、厘清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判断。听证员评议时,也一致认为双方和解是本案的最佳处理方案。
紧接着,检察官和听证员们趁热打铁,找准时机,分成两个小组,“背对背”作双方的工作,尽最大努力在补偿数额上让双方达成共识。从法理到人情,从利害到平衡,经过在场人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愿意拿出10万元补偿王梦一家人。王梦当场流下激动的泪水,并表示在收到补偿款3日内,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至此,一场历经3年之久的民事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这是一场成功的听证会,双方皆大欢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学到了很多,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检察听证工作中。”会后,听证员们纷纷表示,将为王梦一家积极提供帮扶,免费提供孩子上幼儿园的机会,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生活补助等。这场听证会的顺利开展,不仅使双方当事人摒弃前嫌,重建良好关系,涉事公司也步入了正常经营轨道,王梦一家还有了“意外收获”。
该案的成功办理,只是沧州市检察机关妙用和解机制、巧用听证制度的小小缩影。
“工作中,我们积极推进听证常态化、规范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理与情理、维稳与维权、纠错与解纷相结合的办案理念,让人民群众通过司法办案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沧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婧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