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21年04月08日
第08版:平安·故事

离异两年 父亲未尽抚养义务

安次法院为孩子争取到14年抚养费

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计晓柳)3月31日,一起案件的被告戴某为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王德增送来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正义 尽职尽责一心为民”的锦旗,感谢调解员为其尽心竭力解决纠纷。

据悉,原告王某和被告戴某系公公与儿媳关系,涉案房屋系王某为儿子买的婚房,儿子儿媳婚后一直居住在此,双方育有一子。2019年两人离婚,孩子4岁,随戴某生活,戴某占用此房屋并借给亲属居住,王某多次与被告协商将此房归还,戴某以种种借口不还,经多次协商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向安次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杨家朋承办了此案。充分了解案情后,杨家朋与团队人员共同分析案件,指导调解员王德增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了解到戴某不是想侵占房屋,而是因为离婚两年来,丈夫一直未尽到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从未给过孩子抚养费等情况。王德增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子间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王某意识到儿子与孙子血浓于水的亲情和父爱对孩子健康成长的重要性。经过多次“面对面”调解和“背对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将涉案房屋过户给戴某,代儿子一次性付清孙子到18周岁前的14年抚养费,戴某一次性给付王某80000元房屋折价款。

至此,该案在杨家朋法官团队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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