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瑞兰 许智媛
“从走进检察院那刻起,我的心就是忐忑的,我担心女儿的情绪。但是两个多小时后,我听见女儿笑着喊我妈妈,并告诉我她想和阿姨再多待一会儿……我真没想到,在严肃的检察机关,还存在这样一个部门,专门以孩子为中心,关爱孩子成长,感谢检察官,感谢青龙检察院……”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在该院多功能一站式未检办案区对一名遭受性侵的未成年幼女进行心理疏导后,被害人小花的母亲激动地说道。
依法严惩 危险“熟人”被快速批捕
那天,年仅7岁的小花遭到关系较为熟悉的成年犯罪嫌疑人刘某侵害,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向青龙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案件受理后,检察官加班加点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对案件证据逐一分析判断。讯问过程中,围绕案件过程和关键环节进行仔细讯问,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检察官在对定案的主要证据进行核实后,决定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刘某。
此案从受理到办结仅用两天时间,检察官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快速批捕嫌疑人。
在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的同时,检察官第一时间与被害人小花的父母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小花的近况。在得知小花因为这件事变得不爱说话、不愿意与人多接触时,检察官决定将小花以及小花的母亲请到检察院,利用本院的多功能一站式未检办案区,面对面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治愈其心灵的创伤。
为爱护航 受伤的“花蕾”重新绽放
“上几年级了?”
“新学期开学还适应吗?”
……
心理疏导过程中,为缓解小花紧张、不安的情绪,检察官以小花的日常生活为话题,像亲人一样与小花交谈。小花慢慢敞开了心扉,向检察官倾诉其内心的“不高兴”。检察官一边倾听,一边开导,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陪伴,小花开心地笑了,并对检察官说:“我会记住您说的话,爱笑的女孩最美丽。”
最后,检察官提醒小花的母亲要卸下心理包袱,多陪伴小花,正确引导其成长,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
爱,是走入未成年人心灵的有效途径,是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的最好阶梯。青龙检察院未检人以爱之名,诠释着未检人的情怀。“未”爱护航,守护明天,青龙未检人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