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琳)3月31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这是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增设该罪名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金某、高某等6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仍然组织或积极提供多张个人银行卡帮助他人流转犯罪资金共计500多万元,部分资金流向境外,造成全国多名网络诈骗被害人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对6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让他们知道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他们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权益,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伤害,希望他们真诚认罪悔罪,认真接受教育改造。接受法庭教育后,6名被告人均表示愿意真诚地认罪,积极接受改造,用自己的行动来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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