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宫海军
前些日子,邻居王奶奶自己坐公交车去县城,车行驶至城边车站时,一个看起来约莫十二三岁的男童骑电动车突然横穿马路,当时车速较快,司机一个急刹车导致坐在后排的王奶奶直接冲到车厢中部,头部、腿部等多处被擦伤。
王奶奶的家人与公交公司因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有一次王奶奶的儿子在公交公司办公室内还差点动起手来。眼看调解无果,王奶奶的儿子一气之下便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给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总计19万元,而公交公司只同意通过保险等途径拿出15万元作为赔偿,拒绝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立案庭王丽庭长了解案件基本过程和双方诉求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将此案转入调解程序,并由她来主调。要知道王庭长三年来一直是全院乃至全县出了名的调解能手,她充分利用院里推出的“十调联动”机制,发掘案子的本质,并在长期的调解实践中总结了一套自己的调解理论。这一次她主动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利用“十调联动”机制中的“道交事故联动”及时协调人员调取相关佐证。
王庭长仔细翻阅案件材料后,初步确定这个案子的重点是精神损害抚慰金,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基本原则是造成伤害后的伤残认定。虽然王奶奶受伤较重,但并未进行伤残认定,而如果要进行伤残认定,需要花费不少钱,且时间也会耽搁比较久。当王庭长第一次同双方坐下来调解时,气氛真的不好,给双方当事人沏好的热茶都一口没喝,而且话语间都是在相互贬低。见他们争执无果后,王庭长起身说道:“你们坐在这里吵三天也是没有结果的,我来帮你们梳理一下吧。”王庭长先是从法条来阐述彼此的责任和权利,后从情理一点点分析双方的矛盾点,劝他们冰释前嫌。
一套组合拳下来,双方都被“打”醒了,公交公司方面主动站出来表示愿意协调财务再拿出两万元作为赔偿,而王奶奶的儿子也略带不好意思地回复:“既然这样,我也接受这个数目。”
案子就这样妥善解决了。其实现实中,我们每个人活得都不轻松,一个家庭可能因为一起事故沉沦多年,一个公司或许因为一次官司便难有作为,但是不论何时何地、处于何种情况、遇到何种问题,只要保持一颗豁达宽容的心,还有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相信一切就不会太差。
(作者单位:盐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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