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6日
第08版:法院·司法

冀州:法官巧妙化解劳务纠纷

河北法制报讯 (侯湘荣)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将为民解忧作为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以更好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并于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务纠纷。

冀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日前受理了一起劳务纠纷案。被告周某曾雇用原告董某在某企业院内安装路灯,董某按其要求将路灯安装完毕后,周某迟迟未将2000余元的工资款支付董某。董某将周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工资报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被告周某以原告董某安装路灯的方式不符合正常安装,导致被告损失了1000余元,向法庭提起了反诉。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此案的诉讼标的额不大以及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情况,为了不伤双方之间的和气,同时提高司法效率,在开庭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对一的沟通,进而了解到原被告之间的需求以及症结。承办法官对症下药,耐心对双方讲解法律知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加以劝解开导,仅用半个小时,将纠纷进行了化解,原被告双方撤诉,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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