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桑智勇)枣强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速裁团队建设,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的审判方式, 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原告与被告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原告自2019年12月1日始,租赁被告厂房从事生产经营,租赁期5年。租赁一年后,原告因纠纷要求解除合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因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原告将设备搬离,后原告诉至法院。经征求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速裁。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法官马春光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不厌其烦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双方相互体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多次努力,当事人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在法官监督下,原告将设备从被告厂房中搬离,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双方当事人均对法官表示感谢。
枣强县法院速裁团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在充分了解当事人诉求和争议焦点的基础上,巧妙制定调解方案和措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仅3月份就速裁调解纠纷1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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