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刘波)4月16日,一名在秦皇岛某大学就读的大学生骆某,由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秦皇岛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刑事拘留。
据介绍,4月13日凌晨2时许,该大队一中队民警在秦皇东大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夜查行动时,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轿车在检查点前突然放慢车速企图逃避检查。民警立刻上前将车辆截停,透过车窗发现驾车男子眼神闪躲、脸色绯红。民警怀疑其酒后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随后民警对其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这名涉嫌醉驾的男子就是骆某,今年19岁,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民警经进一步询问得知,骆某是秦皇岛市某大学大一学生,已经报名了驾校培训,当前已经学习到科目三。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骆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被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查。如果司法机关认定骆某危险驾驶罪名成立,其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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