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8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处后,补缴抵扣的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检方从服务大局出发,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

宽严相济 护航民企发展

河北法制报讯(李明杰 何缘)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近日,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邀请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依法对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拟作不起诉处理进行公开听证。

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承德某输送机厂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取得北京两家商贸公司开具的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16万余元,后因北京这两家公司的虚开行为被税务机关查获而牵出本案。事后,承德某输送机厂向税务机关补缴抵扣的税款,并缴纳相关滞纳金和罚款合计30余万元。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阐述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分别发表意见。听证人员认真评议,一致认为,承德某输送机厂及其法定代表人虽然实施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是该企业为附近居民特别是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且已补缴税款,缴纳了滞纳金及罚款,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检察机关的意见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和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刑事政策,同意检察机关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双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犯罪案件“少捕慎诉”的办案理念,不断优化司法办案方式,依法规范行使不捕不诉权,严格落实“平等保护”要求,用司法温度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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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查处后,补缴抵扣的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还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检方从服务大局出发,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 1 1 河北法制报 content_22810.html 1 宽严相济 护航民企发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