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袁军合)行唐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措施,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61岁的行唐县某村村民张某, 2017年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期间,白内障合并青光眼导致视力丧失。2020年12月,张某刑满释放后,因终生未婚,无儿无女,其他亲属也拒绝接收,导致安置困难。后经多方联系,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将其临时安置在养老院,又积极联系张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政府,为其申请补办身份证件,缴纳医疗保险等事宜。鉴于张某失明并且生活困难,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与监狱方面沟通协调为其治疗眼疾。
考虑到张某生活无着落,该局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多次与县、乡民政部门沟通协调,2021年4月份为张某办理了“五保”救助,解决其生活的后顾之忧,张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多次表达了对司法局工作人员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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