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刘海林)鉴于涉事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为积极做好“临界预防”、督促家庭加强监管,4月23日,海兴县人民检察院向涉事13名未成年人的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海兴县检察院在扎实做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环节任务要求的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始终。该院未检干警在获悉某校中学生聚众斗殴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与公安、网信、教育等部门多方联络,积极开展打击犯罪和维权保护工作。
送达现场,海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梦书向家长们讲明该事件对孩子们的心理伤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督促家长以此为鉴,切实对孩子做到有爱心、严管教、勤沟通、常联系,坚决负起监护责任。并表示县检察院将定期对他们这些家庭进行探访,以把牢监护人的“紧箍咒”,确保监护人履职尽责。
通过检察官的现场教育,这些家长们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反思监护存在的不足,对孩子多上心、多沟通,关注孩子身心变化,确保孩子不走上错误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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