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姜涛)“高速公路,行人勿入”是交通安全常识,但是仍有不少行人心存侥幸,违规上高速公路。5月7日,省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制止了一起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5月7日10 时许,高速交警秦皇岛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276公里附近时,发现一名行人在应急车道附近行走,过往车辆在其身边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安全的地方。经过询问得知,该名行人乘坐大货车在北戴河服务区下了车,一路沿着高速应急车道走了近20公里,准备从北戴河服务区走到秦皇岛北收费站去市区,走到此处却发现迷了路。民警对该名行人上高速的危险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上高速行走十分危险,随后将其劝离高速。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是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或非机动车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往往是最严重的,而且还要负相应的责任。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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