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8日
第06版:警务·观察

沧州交警安全标语贴上灯控杆

提示非机动车行人守法通行

河北法制报讯 (孙明山)5月14日上午,在沧州市区新华路与交通大街交叉路口,一名行人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闯红灯,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让这名行人观看路口灯控杆上的提示标语,以此进行安全教育。这名行人表示,以后要自觉守法通行。

为深入推进“减量控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路口文明创建氛围,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自5月10日起,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将精心设计并制作的一批以非机动车、行人文明通行,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和安全出行提示为内容的宣传标语,贴在辖区新华路与建设北大道交叉路口、新华路与交通大街交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控杆上。每个路口8个灯控杆,每个灯控杆上有4面提示标语,两个路口共64条。

行人请走斑马线请按信号灯停走、非机动车请不要驶入机动车道、骑行戴一个头盔安全多一份保障……一条条交通安全提示语,让人感觉温馨。这些“安全提示外衣”,本着让非机动车、行人“过一次路口、接受一次安全教育”的原则,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通行。

交警二大队大队长石磊介绍,灯控杆上的宣传标语主题突出,内容既有提醒非机动车、行人各行其道按道通行,骑乘电动车戴安全头盔,又有交通违法处罚标准,非机动车行人在路口等待通行时,就可以观看,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市民吴先生说,交警部门采取在路口张贴安全标语的做法,是对电动车、行人交通出行很好的一种教育方法,让人们在出行时体会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提高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文明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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