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张兰兰
疯狂盗窃机动车行车道上的下水道井盖和雨水篦子100余个,经涞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董某某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窨井盖虽小,却事关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我省检察机关把推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消除井盖安全隐患作为践行爱民服务20项措施之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推动全省窨井盖问题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共办理涉窨井盖刑事案7件,开展专项调研163次,制发涉窨井盖检察建议206件,累计督促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8964个,安装智能井盖710个,安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3654个。
明确责任,促“四号检察建议”全面铺开
“井盖吃人”是社会治理中的“顽疾”。2020年3月16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同年4月28日,最高检发出“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省检察院党组将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重要途径,提高站位,全面推进。2020年7月24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智慧带员到省住建厅,当面转送“四号检察建议”,了解全省窨井盖分布、权属及职能机构情况,从省级层面推动“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2020年8月20日,张家口市检察院召集市住建局等16家单位座谈,共商井盖治理良方,并于同年9月1日向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指出该市窨井施工、管理、养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建议。
在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指导推动下,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迅即行动,主动与住建、城管等部门沟通,及时转送“四号检察建议”,实现“四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全覆盖。
因地制宜,让“四号检察建议”精准落地
政策的生命在于执行。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本地区窨井盖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相关责任单位的管理、维护职责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
衡水、承德两地检察机关积极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窗口单位对接,努力从百姓的需求、呼吁中发现问题焦点;张家口市、保定高新区、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组织干警对辖区窨井集中路段实地调研,查实问题所在;沧州市运河区检察院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发动社区志愿者排查破损井盖……全省各地检察机关积极与窨井盖产权管理单位沟通,开展专项调研163次,与相关管理单位座谈交流262次,建立联络机制121项,召开联席会议165次,与相关管理单位开展联合检查166次,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78次,充分研判窨井盖建设管理形势,找准本地的治理方向。
“通过充分调研沟通,准确掌握窨井管理中的问题、成因、权责归属,便于结合实际,制发操作性强的检察建议。”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素颖介绍,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涉窨井盖检察建议206件。
今年1月3日,卢龙县检察院向辖区两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将破损井盖及时修复。有关乡镇政府积极履职,迅速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老百姓的出行安全。
跟踪回访,把“四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
窨井盖问题的治理,职能部门是主体,落实落细是目的。全省检察机关注重把握各阶段工作重点,送达前注重加强沟通,送达时注重深入解读,送达后注重跟踪监督,确保“四号检察建议”抓出实效做成刚性。
衡水市冀州区检察院积极走访、主动沟通,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召开全区窨井盖综合治理推进会,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窨井盖安全建设管理方案,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等10余个部门协调联动,全面排查窨井盖安全……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冀州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城乡窨井盖的安全。
常态化的机制是推动建议落实的必要保障。我省多地检察机关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建立健全窨井盖治理常态化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推动或联合制发涉窨井盖管理规范性文件29件。
结果导向,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见实效
“四号检察建议”旨在推动社会治理、改善民生,而检察建议的效果最终要靠社会治理的成效来检验。(下转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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