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何百慧)5月18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充分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等方面制定了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包括:依托党员下社区办实事;处理群众信访办实事;助力乡村振兴办实事;紧密结合履行监督职能办实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办实事;着力加强民事类案监督办实事;切实加大公益诉讼力度办实事;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办实事;在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办实事;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治理办实事。
据悉,该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践载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实地走访,开展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出台相应的措施回应群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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