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令伟)近日,盐山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执勤时,查获了一起驾校教练员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教练尤某受到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5月9日21时许,盐山交警大队民警在沧乐线韩集路段对一辆教练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有浓浓的酒气,驾驶人尤某面对检查不知所措。执勤民警随即对尤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面对检查结果,尤某一脸无奈,称自己是某驾校的教练,恳求民警照顾一下。
执勤民警对尤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指出其作为一名教练,应带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执勤民警依法对尤某作出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面对处理结果,尤某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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